泸州经济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18982720978

工程案例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关于举办“奥运场馆施工关键新技术应用与场馆建设观摩交流研讨会”的通知

2013年11月28日  泸州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hzjjjfls.com/
建协秘[200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城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后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大型建筑业企业,本会直属会员单位,建筑设计研究院:
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临近,奥运体育场馆建设备受国内外的关注,以“鸟巢”为代表的奥运工程建设项目成为展示中国建筑、建材等科技成果的窗口和舞台。国家体育场大跨度的钢架结构、国家游泳中心的空间钢架结构都是目前比较罕见的结构形式。此外,在奥运场馆的建设中,还大量采用了包括深基础支护技术、新型大跨度钢结构施工、新型膜结构、新型水处理、新型能源利用等一批新技术;包括优质高强钢材、新型膜结构材料、新型节水及防水防渗材料、高标准绿色环保建材等大批优质、新型材料得到示范和应用。
为了宣传、推广奥运工程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方式,我会与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人才培训中心联合在北京举办“奥运场馆施工关键技术应用与场馆建设观摩交流研讨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建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及技术负责人,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设计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及技术负责人等。
二、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06年12月10日
会议时间:2006年12月11日—12月13日
会议地点:北京市
三、会议内容
1、介绍奥运场馆的设计理念,设计思想,设计方案;
2、施工单位介绍奥运场馆的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3、参观奥运场馆施工现场。
四:主讲单位:
“鸟巢”中方设计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北京城建集团

五、收费标准及参加办法
每位参会代表须交研讨费1380元(含资料费、场租费、专家讲课费、考察费)。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有关人员报名,并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十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须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六、联系方式
1.中国建筑业协会培训部
电话:(010)62131831;传真:(010)62131915
联系人:肖星 张颖
2.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人才培训中心
电话:(010)62211337;传真:(010)62250743
联系人: 吴刚
附件:报名表

560)this.width=560" border=0>更多惊喜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关于编辑易学与建筑——房地产优秀策划案例的通知
文章来源:泸州经济纠纷律师
律师:谢鹏[泸州]
四川感恩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zjjjfls.com/news/view.asp?id=771264713203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