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经济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18982720978

房产动态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开发商须公示信息 执行上打折扣仍“躲猫猫”

2015年10月17日  泸州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hzjjjfls.com/
当一群市民在一个售楼处看着楼盘的拟售均价“望房兴叹”时,另一群市民却围聚在另一个售楼处向售楼小姐追问开盘时间。昨日,北京市住建委下发的《关于规范售楼场所信息公示和加强销售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执行刚刚两天,记者前往市内多个区县的预售楼盘探访,发现有开发商并未按规定公示相关信息。

  现场:售楼处看房人纷纷要公示

  昨日上午9点,记者来到位于朝阳区双井桥附近的首城国际中心售楼处。

  售楼大厅内数十位市民在咨询(见下图),销售人员则一个劲解释“开盘推迟,时间还不确定,价格也还没有确定”。现场有人提出,《通知》已开始执行,按规定开发企业必须在售楼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五类信息,其中包括所售楼盘的销控信息表、拟售均价及未开盘楼栋的拟开盘时间等。销售人员表示,即将销售的22号楼还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所以尚未进入预售期。

  朝阳区万科公园五号、太阳公元、润泽悦溪等楼盘售楼处内均已按要求公示了相关文本及信息。至于即将开盘的楼,销售人员称,因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开盘时间、拟售均价等还无法公示。

  某房地产担保公司负责人说,在其他相关手续办齐以后,开发商申请预售许可证的时间可以由自己掌握,为了延迟开盘时间而不去申请的情况也可能存在,“但按有关部门规定,如果没有取得该证,开发商不得对楼盘进行广告宣传。可有许多开发商打"擦边球",他们组织一些市民活动,并公布咨询热线,在暗地宣传。”

  开发商:不开盘就没必要公示

  昨日下午,记者又来到宣武区马连道附近一个即将开盘的小区售楼处。该售楼处内各显要位置均看不到任何公示信息。销售人员表示,该小区即将在一个月左右时间内开盘1栋商住两用楼,预售许可证已经拿到,但开盘具体日期、拟售均价还无法公布。当问及为何不按《通知》要求公示时,该销售人员回答,小区尚未开盘,“没开盘就是没有进入预售期,也就没必要公示。”

  记者随后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查到,该小区数栋楼确实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据业内人士解释,商品房预售期应从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算起。记者再次拨打该售楼处电话,其工作人员又表示对相关情况“不清楚”。

  区房管局:

  如何约束开发商不清楚

  记者致电市住建委投诉热线,其工作人员表示,如有开发商没有按《通知》要求执行,市民可以拨打此热线进行投诉,“但具体处理应由各区县建委负责,处理结果也由他们告知。”记者又分别拨打了朝阳区、宣武区建委电话,其工作人员均表示,此事应咨询房管部门。记者随即分别拨打朝阳区、宣武区房管局电话,前者电话始终未能接通,而宣武区房管局市场科的工作人员表示,《通知》内容听说过,但对于未执行《通知》要求的开发商应如何约束,该工作人员称:“领导不在,具体细节不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