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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本溪春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优惠政策

2017年4月6日  泸州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hzjjjfls.com/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精神,引导住房消费与住房开发建设,活跃房地产市场,推进我市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拟定于2015年5月9日至12日在原市政府广场举办2015年本溪春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展会主办单位本溪市房产局,承办单位本溪日报社。展会期间优惠政策如下:

一、展会期间,个人购买参展开发企业新建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支付全额购房款(含按揭贷款)交纳契税并办理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的,展会结束一个月后,购房人凭展会期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购房发票、商品房销售结算单、完税凭证和展会期间交纳购房款的银行进账单等要件,按下列情形直接向购买住房所在地的区政府财政部门申请领取装修补贴:

(一)所购房屋单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不含90平方米),装修补贴按实际缴纳契税总额的100%发放。

(二)所购房屋单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以下(不含144平方米),装修补贴按实际缴纳契税总额的70%发放。

(三)所购房屋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装修补贴按实际缴纳契税总额的50%发放。


二、展会期间,个人购买普通二手住房(144平方米以下,不含144平方米)的,契税按现行税收政策缴纳。展会结束一个月后,超过契税税率1%的部分,由购买住房所在地的区政府财政部门作为装修补贴向购房人发放。购房人凭房屋所有权证(所购房屋抵押的凭市产权处档案管理科加盖公章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完税凭证等,直接向购买住房所在地的区政府财政部门申领。

三、展会期间,高新区、南芬区可在本届展会各项优惠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且与本届展会优惠政策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