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经济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18982720978

工程案例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门窗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

2014年11月14日  泸州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hzjjjfls.com/
【实施日期】2003/09/01
【颁布单位】徐建发〔2003〕130号
            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加强建筑门窗工程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建筑门窗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建设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根据徐州市建设局(徐建发〔2003〕120号文)《关于在我市开展建筑门窗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市区8个在建工程项目的门窗工程从资料到现场两个方面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存在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门窗施工单位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接工程;
      2.违法分包、转包门窗工程;
      3.门窗施工企业未在现场对门窗进行复验就进行安装;
      4.门窗制作过程中存在门窗焊接质量不稳定,增强型钢衬截面尺寸、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5.门窗安装过程中存在固定片薄、固定间距大、固定位置不对、发泡剂未打或打得不饱满。部分门窗在砌体上用射钉固定,违反强制性条文;
      6.门窗安装未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根据分析了解,上述问题在我市大部分建筑工程中普遍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是门窗施工企业部分人员业务素质低,门窗工程制作安装价格偏低、监理人员监理不到位。根据上述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门窗制作、安装管理行为,经研究并征求有关专家意见,特制定《关于加强建筑门窗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予以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有何建议,请及时与我局建筑工程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0516-3908067。
      针对门窗施工行业目前混乱状况,我局决定:将由有关处室牵头,金属结构协会配合,并召集部分门窗企业专家组成检查组,对我市所有建筑门窗施工企业逐一检查,彻底整顿。发现有不符合资质要求或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作出严肃处理,以达到规范门窗行业的市场行为,提高我市工程质量的目的。

                                                     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 加强建筑门窗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
            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工程门窗质量,解决建筑门窗制作和安装中的质量通病问题,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省有关建筑门窗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现对我市房屋建筑工程门窗设计、生产(制作)、施工及市场管理_中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设单位应将建筑门窗专项工程纳入总承包工程范围,总承包单位若无增项的门窗制作安装专业施工资质,可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施工资质的单位并对工程质量负总责,除门窗改造工程外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将门窗工程发包给门窗制作安装企业,不得明示或暗示使用不合格或明令淘汰的产品。
      二、门窗工程应纳入工程总造价参与招投标。若总承包单位无增项的门窗专业施工资质,工程应由总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进入二级市场进行招标,鉴于门窗材料差价较大,形状、色彩变化太多,也可由建设单位比价采购后进入招标市场办理相关手续。在徐建筑门窗施工企业(包括外地进徐企业),需持徐州市建设局发放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方可参与投标、办理中标手续、进行合同备案或进行施工。建筑门窗施工企业中标后不得将工程再进行分包。
      三、设计单位在门窗施工图中,应根据《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要求在施工说明中标明建筑门窗抗风压等级标准及相关要求,并标注选用门窗图集型号、规格,由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单位要求进行门窗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在工程验收时进行审核认可。
      四、施工图审查部门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应对门窗工程的主要指标值内容进行审查。
      五、建筑门窗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与该工程等级相符的门窗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提供到工程现场的门窗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规范并满足设计要求。严禁在施工现场制作门窗。
      建筑门窗施工单位在门窗安装前应向该工程监理单位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门窗施工企业现场项目经理证书;
            2.门窗工程制作安装合同、施工组织设计;
            3.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及其他设计文件;
            4.产品合格证书、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一年内)、进场检验记录。
            5.门窗型材、增强型钢、玻璃及五金配件等原材料的合格证、质保书或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六、检测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对送达工地现场的门窗进行复验,具体规定如下:
      1.复验数量:
      (1)每一个单位工程的建筑外窗由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类型品,按200樘作为一个复验批次,每个复验批次抽查主规格门不少于三樘,不足三樘时应全数检查。
      (2)单位工程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小区工程的建筑外窗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类型产品,可合并累计200樘作为一个复批次,每个复验批次抽查主规格门窗不少于三樘。    
      (3)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和建筑物高度过24米的公共建筑)的外窗,每个复验批次(200樘为一批)相应的复验数量,至少不少于6樘主规格外墙窗。
      2、复验方法:
      (1)单位工程建筑外窗应将全部或不低于主规格总樘数的30%运至施工现场,由监理单位和业主按规定共同确定复验数量,监理单位书面形式通知相关检测机构,在施工现场产品中进行抽样复验,监理人员必须现场见证,并伴送至检测机构同时报质监站备案。
      (2)检测机构应根据规范要求在复验产品(根据设计提供的三项物理性能值)检测报告中给出明确结论,判定是否满足该工程的设计要求。
      (3)现场建筑外窗复验不符合设计要求时,检测机构须在小时内报质监站。可在现场主规格总樘数的30%中在监理见证情况下继续抽检6樘进行双倍复验,若还不符合设计要求,该批门窗必须全部退场。
      七、 监理单位应严把建筑门窗质量关。
      1.要对门窗施工企业所提供的资料严格审查,同时根据门窗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相关设计文件,复核其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并在施工现场主规格门窗中随机抽取一樘进行破坏性检查。检查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
      2.要认真做好现场材料随机抽检数量确定、封样、见证送检工作,确保现场门窗抽检的公正性和代表性。同时应做好门窗送至现场的交接验收,确认检测报告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允许门窗施工企业进行安装。
      3、门窗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认真做好门窗工程隐蔽部位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出具单独、完整的门窗资料。 
      八、根据国家有关规范及标准要求对建筑门窗制作及安装作如下规定: 
      1、固定片:厚度不小于1.5mm,宽度不小于20mm,固定片位置应距离窗角、中竖框、中横框150一200mm。安装间距不大干500mm,采用q235钢材并作镀锌处理。
      2、玻璃单块面积大于1.5平方米建筑外窗及室内隔断窗必须用安全玻璃。
       落地窗、玻璃门、玻璃隔断等应采取保护措施。
      3.填嵌材料:窗与墙之间的缝隙必须采用闭孔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密封。
      4.限位器:采用塑料或橡胶制品在框内安装。
      5.优选中空玻璃、滚针或滚珠式滑轮、平板加片型硅化密封毛条、三元乙丙密封胶条,推荐平板型硅化密封毛条、改性聚氯乙烯或橡胶密封条。
      严禁使用普通双层玻璃、非硅化密封毛条、高填充软pvc密封条。
      6、砌体(砖、砌块及灰缝)处安装门窗,严禁使用射钉固定。
      7、塑料门窗内的增强型钢衬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但壁厚不应小于1.2mm,采用q235钢材并作镀锌处理。
      九、本通知自2003年9月1日起执行。原徐建质〔1996〕第9号文、徐建委〔1999〕第16号文、徐建管〔1999〕第21号文及徐建质〔1999〕第18号文同时废止。
      注:本《实施意见》中建筑门窗包括塑料门窗、铝合金门窗、彩钢板门窗等金属门窗。
文章来源:泸州经济纠纷律师
律师:谢鹏[泸州]
四川感恩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zjjjfls.com/news/view.asp?id=801707794533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