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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中学建筑工程存重大安全隐患 被令停工

2015年3月24日  泸州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hzjjjfls.com/
    根据群众举报,自治区建设厅调查核实,贺州一所初级中学的学生宿舍楼、教学楼加层工程,没有完整施工图纸,未办理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等,违规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7月下旬,该工程的施工单位被自治区建设厅责令停工整改。待整改完毕,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检查认定,无质量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

群众举报   宿舍、教学楼施工违规

    自治区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初,贺州市建规委接到当地群众举报称,由该市某施工单位施工的贺州市贺街镇龙扬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教学楼加层工程项目,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建工程项目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贺州市建规委和该市八步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立即进行调查,发现该项目存在一系列严重问题,遂于今年4月23日、4月28日、7月2日先后三次责令停止施工、补办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并发出建筑工程安全隐患停工整改等通知书。但是,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整改一事置若罔闻。当地很多学生家长对该项目因违规建设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表示担忧。

部门核实   项目建设存重大安全隐患

  “很明显,该工程项目没有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该负责人说,当地建设部门将情况汇报给自治区建设厅后,建设厅立即组织检查组对该工程项目进行了调查。

  检查组现场调查发现,龙扬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教学楼加层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确实未办理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没有完整的施工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就擅自施工,进行非法建设。同时,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没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工地现场管理混乱。在建的工程实体平面,与未经审查的施工图纸平面布置图不同。此外,施工单位未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严重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存在多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

  检查组责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市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立即停工整改,补办工程项目报建报监手续,严格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待整改完毕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检查认定,无质量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

两部门联合   严把新建校舍质量安全关

    “目前,在该工程整改过程中,建设部门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自治区建设厅建管处负责人介绍,目前,类似龙扬初级中学校舍建设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情况,在我区并非个别现象。这些未报建报监的工程项目,已经造成我区新的中小学校舍质量安全隐患。

  据悉,今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从2009年起,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规范工程实施,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但是,有些项目业主建设校舍不按法定建设程序报批,不报建不报监。

  7月23日,自治区建设厅、自治区教育厅召开联合会议,今后两部门将共同指导全区各地建设、教育部门,进一步严把中小学新建校舍安全施工。
文章来源:泸州经济纠纷律师
律师:谢鹏[泸州]
四川感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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