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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后的效力

2016年2月11日  泸州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hzjjjfls.com/
正文: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后的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

    ①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②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③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④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抵押物被依法处分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应继续履 行原租赁合同。
本文关键词: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效力




文章来源:泸州经济纠纷律师
律师:谢鹏[泸州]
四川感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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